探視原則
1.探視時請至保全櫃檯(中正路81巷2號)進入,需攜帶身分證或健保卡(備有照片之證件)更換門禁卡,探視結束再換回證件(可提早10分鐘換證一樓等待)請勿提早至病室探視。
2.入口處備有體溫監測,請自動量測體溫,體溫寫於名字後面(大約37.5不可進入探視)。
3.一床備二張門禁卡可以使用(不可超過)需保全櫃檯登記簽名。
4.探視者請配戴於脖子上方便辨別探視者身份。
5.為人流管制請儘量一起探視。
6.探視時以下情形之探病時段及訪客人數不在此限:
(一)病人實施手術、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,須由家屬陪同,或依法規須家屬親自簽署同意書或文件。
(二)急診、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,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。
(三)病人病情惡化或病危探視。
(四)其他特殊原因,經評估有探病必要且經醫療機構同意。
7.進入醫院請配戴口罩,預防感染。
防範呼吸道傳染病,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
(一)有疑似/感染呼吸道傳染病(如:流感、COVID-19)或出現發燒、呼吸道症狀(如:流鼻水、咳嗽或打噴嚏)時,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;如有必要進入,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,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,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。
(二)過去一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、本身為免疫力低下(如: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)或是具有其他流感、COVID-19重症高風險者、探視或照護疑似/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,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,落實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手部衛生,並遵循醫療照護機構內部相關規定或國家防疫政策佩戴口罩。
(三)2歲以下嬰幼兒或因身體、心理等因素未能佩戴口罩之民眾,於咳嗽或打噴嚏時,應使用衛生紙遮掩口鼻,使用完畢後將衛生紙丟進垃圾桶,執行手部衛生,降低傳播風險。
8.探視前後請加強乾(濕)洗手清潔雙手。
~祥顥醫院關心您的健康~